转发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子公司: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省属企业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浙国资发函〔2018〕45号),于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省司法厅、省网信办、省普法办联合在全省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于7月14日前汇总各分公司的作品后报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电子邮箱:jcsjb2018@126.com),集团公司将对参赛获奖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人:丁翔,联系电话:0571—87980112。
附件: 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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