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市盐业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总部各部、室: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各部门、各公司要提高思想认识,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清明节祭扫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大局,强化舆论引导,督促提醒职工在清明节祭扫中做好个人防护、防范聚集性疫情。鼓励通过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非现场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避免人群聚集。
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24小时专人值班、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等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各所属公司值班人员每天15:00前向集团总部值班人员报告值班情况;总部值班人员每天15:30前向国资运营公司在岗值班人员报告值班情况。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切实保障放假期间食盐安全稳定供应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
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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