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所属公司、总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20年大监督专项检查联合行动计划的通知》,现就大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党建、纪检工作联合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9年度各所属公司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此项检查与党建工作考评同步进行,今年已开展党建工作考评的单位不再做检查)
(二)“三重一大”决策及招标采购活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9年度各所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招标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9年度各所属公司“三公经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四)2019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津补贴、福利发放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9年度各所属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以及津补贴、福利费发放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房屋出租管理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7-2019年各所属公司房屋出租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所有出租项目管理情况。
(六)领导人员离任专项审计。对集团公司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在2020年度离任人员开展离任审计。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所属公司自查和集团公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除领导人员离任专项审计外,其他专项检查,统筹安排,一并进行。
5月27日前,各单位对照检查自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备查,要求形成书面材料。
5月28日-6月30日,集团公司将组织检查人员对各所属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分组表见附件。各检查小组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做好沟通联络和检查材料起草等相关事宜。监察审计部负责汇总各小组检查材料,并起草大监督专项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将自查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各市公司要针对性地开展对所属分公司相关工作的专项检查。
(二)各检查小组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开展专项检查,严明工作纪律。
(三)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大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附件:
1.2020年度大监督专项检查自查内容
2.2019年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
3.2019年度招标采购活动备案
4.2019年度工资总额及福利发放情况
5.房屋出租管理情况
6.2020年度大监督专项检查分组表
浙江省盐业集团公司大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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